“党要领导人民推进伟大社会革命、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就必须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共产党宣言》及其时代意义时,习总书记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重大部署,在整体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同时,重点解决党内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我们党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永远走在时代前列、永远做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这对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5月15日)
事物总是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前进发展的,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而全面从严治党又必须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解决问题的同时要注重从根本上预防问题的发生。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制度保障。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因此要注重各项规定、制度的完善。“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是我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只有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从严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强有力的贯彻实施,才能确保党的执政能力不断得到提高。而规范党的建设,唯有靠制度。健全的党建责任制、健全有效的党内外监督机制、健全严格的问责与惩处机制,是从严治党的三把利器,三者形成了责任、监督、问责的联动。有利于让一般党员和普通人民来行使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党的承诺,也是新形式下党建的必然要求;严格问责与惩处机制,可以使党内实现失职必问责、问责必有效,使各种“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得以问责、追责、查办。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严治党离不开依法执政,加强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建设是党的制度建设的核心环节,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有步骤地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文\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