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此前曾因主管部门和法律制度的缺位,一度争议频出。近日,住建部公布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涉及住建、环保、工商、交通、税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6个方面。其中,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执法纳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范围。一时间,“城管贴条”的话题引起了网友的强烈关注。
反对:可能造成交叉执法
网友“逼格高的筷子”质疑,城管和交警贴条权限会不会重叠?同时获得两张罚单怎么办?
网友“O型血的双子座13”直接表示“不支持”,认为“交叉执法只会造成责任推诿”。
“停车位够的话没人会乱停吧?”网友“TroubleMakerO_o”认为,贴条根本就解决不了乱停乱放的问题,应该发展规划相应的配套公共停车场。
网友“行走丹沈”则调侃:“执法得罪底层,贴条得罪中产。城管沦为城市公敌了。”
支持:认可城管执法经验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乱停乱放已经成为一种“城市病”,是需要城管严格治治了,“不管谁‘贴条’,有效治理乱停车就好。”不少网友对城管的执法能力表示认可。
网友“葵葵葵”认为,城管在规范城市市容、市貌方面还是有一定经验的,但除了“贴条”,还要“贴心”。提升执法权的同时,也应该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进行更细致的培训和监督执法,告别暴力执法现象。
网友“钢铁锅啦啦啦”则表示,没必要对城管“无脑黑”,“至少我们这片的拥堵问题、摆摊问题都是城管解决的”。
网友“自问自话”则建议:“相关部门不要用一张条贴住了弊病,贴住了为民服务的心。莫让执法者疲于奔走,却对城市的交通、市容并无作用。罚不是重点,重点在治理。”
专家:权限交叉应是协调的产物
从上世纪90年代试点成立城管以来,城管的职责就一直延续着市政、环保、工商、交通等多项内容。2015年末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明确列举了城管综合执法的具体范围——“城管贴条”的行政处罚权即来源于此。
对于群众的质疑和担忧,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文钊认为,《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交通管理执法与城市管理执法可能产生的权限交叉,应该是协调的产物,这意味着未来交管部门会把更多的精力配置到动态执法过程中,静态执法则赋予城管执法部门,是比较优势权衡的结果。
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层面征求意见,各地方还在等待具体通知。今后具体如何执行,要等定稿后才能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