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实施以来,皖江城市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经济实力实现较快增长,基本实现三年打基础的阶段性目标,已经具备再创新一轮发展的基础性条件。皖江城市带新一轮发展应具备四个基本特征,即增长方式呈现节约集约,增长动力实现内需拉动,增长结构显现工业主导,增长趋势体现可持续发展,其实质就是推动经济转型。研究制订经济转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利用指标体系内在的引导和激励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的强大功能,既是当前复杂经济形势下克服经济困难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工作抓手。
构建皖江城市带经济转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应体现三点要求:一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国家“十二五”规划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出五项基本要求,核心是结构转型。就皖江城市而言,经济结构转型是结构转型的重点,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心,无论是要素结构,还是社会结构、制度结构的转型,都是为了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二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以人为本的核心是改善和保障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三要体现适应性与前瞻性的统一。指标体系一方面要与皖江城市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当前发展的现实需要,具有较高的公认度和可比性,有利于形成科学引导;另一方面要有适度超前的目标,它既可以实现,但又必须通过奋斗才能实现,有利于形成有效激励。
皖江城市带经济转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四类一级指标:一是经济发展指标,体现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转型发展的主攻方向,主要包括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城市化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服务业占GDP比重等九项二级指标;二是人民生活指标,体现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型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主要包括居民收入水平、居民住房水平、每千人拥有医生数、基本社会保障、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人均预期寿命等六项二级指标;三是社会发展指标,体现把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水平、人力资源水平、平安建设水平、和谐社区建设水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人均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基尼系数等七项二级指标;四是生态环境指标,体现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主要包括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Ⅲ类以上地表水比例、绿化水平、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等六项二级指标。
基于上述指标,综合考虑皖江城市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的差别,对指标进行差异化赋权,并运用最新统计数据进行测算,皖江城市带与南京都市圈、武汉城市圈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皖江城市主动承接产业转移,集聚效应更加凸显,科学承接产业转移,发展方式加速转变,已初步具备追赶国内发达城市圈的条件。立足现有发展基础,以经济转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引领皖江城市带新一轮发展,要重点围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皖江城市合作下功夫。
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关键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转型发展之路。因为无论是需求结构,还是空间结构、要素结构的调整,都取决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为此,在产业发展模式上,要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依托大产业、大项目和大基地建设,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传统产业低附加值产业体系转化为现代产业体系;在产业发展路径上,要大力吸收国内外先进生产要素,不断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提升对各种创新资源的配置能力;在发挥比较优势上,要不断从成本领先向品牌集聚转变,以品牌战略提升附加值,形成差异化优势;在经济空间布局上,要逐渐从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创造区域竞争新优势。
促进皖江城市合作,重点要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机制,走合作发展之路。为此,在拓宽合作领域方面,规范整顿市场秩序,培育完善市场体系,消除贸易壁垒,优化资源配置;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统筹协商机制,突出比较优势,实施错位发展,推进产业布局合理分工,争取纵向形成产业链,横向形成产业群,在分工协作中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同规划推动城市交通通道建设,强化要素资源利用合作,加强皖江城市信息平台建设。在提升合作层次方面,在我国已进入城市群主导区域经济发展的趋势下,迫切需要整合以合肥、芜湖为核心的江淮城市群资源,强化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加强区域创新和要素保障等体系对接,加快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整合,形成整体推进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壮大辐射带动力。在完善合作机制方面,强化地方政府在区域合作中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服务职能,建立和完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在跨地区的空间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场要素流动等重点领域建立协调机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本文为省社科联2011年度课题,作者单位:合肥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