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经济管理是指城市经济在按照市场规律运行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乏力和市场失灵,使经济正常运行、适度发展,并且保持结构合理,达到预期的经济发展目标而进行的调控与引导。经济管理涉及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宏观调控、微观规制与公共部门经济,运用的手段主要是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
11.2.1 城市宏观经济管理
城市宏观经济管理是对城市经济宏观表现特征的总量、结构与关系指标的监控和调整。
内容:①宏观指标平衡。通过经济发展计划与规划和税收调节等手段,对城市经济增长总量与速度进行调控,达到与物价指数和就业率指标之间的平衡,对城市财政收支平衡进行管理,实现城市投资需求与总量的供给,对部门经济和产业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控。②公共财政管理。指财政体制的建立,税收制度与税收划分,财力资源与税源管理,转移支付制度与管理,税费规制,收支预算方案的管理与政府支出的监督,财政资金的运作管理,信贷资金的管理等。③投资管理。投资规模的确定与调控,投资结构的安排,招商引资的组织等。④部门经济管理。各行业的经济管理,部门与行业结构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等。⑤经济空间布局管理。经济要素空间布局的规划与调控,各城区经济职能的划分等。⑥经济开发区管理。为了培育支柱产业和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在特定的区域划定开发区,通过相对特殊、优惠、方便的政策使该区域得到较快的发展。开发区的管理也往往作为一个相对特殊的区域,独立于地方政府进行。因此,开发区管理是针对特定地区的发展目的、采用不同的优惠政策与措施进行的管理。
方式:运用政府掌握的政策制定权和公共财政支配权,制定全市的发展规划,通过产业政策鼓励发展规划中的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通过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入,调整空间布局;与此同时,对一些重点问题,如就业问题,通过行政组织、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机构为解决就业提供培训、强化中介管理、投资一些就业扶持项目、增设政府就业基金等途径,解决就业压力。
11.2.2 城市经营企业的管理
城市经济是由企业赢利驱动的。因此,促进企业的发展就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城市政府对经营企业的管理主要表现为使其具有经营的规范化和竞争的平性。
政府对企业管理的内容包括行业准入,经营的合法性监督,税收调控与督,企业经营性质的改变,依法处理违法经营行为,企业风险的规避与资金、术、政策支持等,目的是为企业的成长和壮大创造公平竞争和良好的运营环境
1.维持市场秩序
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前提,创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就是城市经济管理的最基本内容。衡量市场秩序的标准是规范的交易和充分的竞争。因此,维持市场秩序是指:通过市场管理法则,保护经营主体的合法经营行为通过监督检查等限制手段,制止和查处违法经营活动。行政手段是指依靠国家机关的权威,采用行政命令、指示、规划和指令性任务等规范市场秩序;法制手段是指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执行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规范市场交易活动;经济手段是指运用经济杠杆,调整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教育手段是指通过宣传教育、普及知识和舆论引导,促进社会经营主体积极的经济行为。
与此同时,政府对经营单位的服务也是非常重要的。政府要培育一个行业,要促进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就必须为这个行业在这个地区的发展做到全方位的服务。比如,开发区、科技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就是政府通过为企业提供行业准入、注册、法律咨询、会计咨询、税收优惠、行政办公的便捷服务、信息中介以及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平的竞争环境来实现的。这就是我们所提倡的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实质内容。
另一个问题是城市对街头商户的管理,这被称为非正式行业的管理。国外经济单元所划分的微型企业通常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雇员少于5名的机构。因此,中国城市的许多经济活动都属于此范畴,尤其是街头流动的商贩更是城市管理中棘手的问题。这些从事街头生意的人大多是流动人口,而且所从事的都是低档产品的零售业,产品质量亦无保证。根据城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应该被取缔。但事实是,街头商贩的现象屡禁不止,屡禁屡犯,成为了城管人员的一大难题。
如果从这些人群的生存需求来看,这种现象又有其必然性,同时他们也是城市的一个经济群体。因此,在以前的管制不奏效的情况下,各城市都将“禁止”摆摊设点的方式改为“限制”型的管理,即在一些地段、一些固定的时间允许街头商贩的存在。这不但是城市管理的新开端,也是如何管理不同人群方式的新考量,同时也是城市政府对特殊经济群体所实施的特殊管理方式。
2.对垄断企业的管制
从垄断性质来看,垄断企业的存在不符合城市管理的目的。因此,严格限制垄断企业是城市维持公平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目前来看,对垄断的管制主要是:
·抑制垄断价格。
·防止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
·制约垄断企业的不正当竞争。
目前国际上管制垄断的经验有:
·特许投标竞争。在一定质量要求下,城市政府让多个企业参与竞争自然垄断行业的独家经营权,将特许经营权提供给最低报价的企业。
·开展区域间的比较竞争。城市政府通过比较不同区域自然垄断产品的价格,约束本区域自然垄断产品的价格并提高服务质量。
·剥离直接竞争。对于垄断领域内的非垄断产品业务尽量实行市场竞争。
3.对产品质量的管制
一般来说,政府对产品质量的管理是通过法规、各种“证”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实现的。在美国,有《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消费品安全法》、《联邦危险品法》、《儿童保护和玩具安全法》等几十部对产品质量进行管理的法律。我国于199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但由于处于粗放型的经济增长阶段,产品质量问题普遍且恶劣,尤其是食品和药品的质量更是贻害无穷。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对食品和药品的质量进行监管,如食品卫生许可证制度、食品卫生标准制度、食品卫生监督制度、保健食品审批管制制度、食品广告管制制度、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标准制度、药品监督制度、新药审批制度、药品广告管制制度等,但质量问题依然存在。
4.对产品广告的管制
产品广告是企业对外行为的重要内容。为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也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城市政府对广告的管制是其应尽的职责。
.对广告主体的管制:通过审批登记、颁发合法经营资格证等方式进行。
.对广告内容的管制:通过对合法性、职业道德、虚假性、妨碍他人性等内容进行审查的方式进行。
.广告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追究: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责任的追究。
5.对名牌产品的保护
保护名牌产品是树立品牌效应、保护优质产品及其企业的主要途径。
·打击假冒产品。
·依法保护驰名商标。
·产品专利管制。
注:文章节选自《城市管理学》第十一章第二节,内容独家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