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亚洲备用链接 >> 城市推荐 >> 最新公告 >> 内容阅读
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作者:邬刚  杨学刚 来源:马鞍山日报 添加日期:17年07月27日

    逐步把马鞍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 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马鞍山是长江中下游地区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和滨江旅游城市,要逐步把马鞍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正式批准实施《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

    通知要求,《总体规划》在实施中要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06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要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治,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马鞍山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

    通知还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等方面对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录入:李霞 责编:钟欣

将本文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 腾讯微博分享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校内网 转贴到开心网

免责声明: 本文系转载相关媒体,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365亚洲备用链接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文章仅供参考。本站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