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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民族地区城市社会治理
作者:吴文明  张志忠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添加日期:18年05月25日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社会建设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管理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成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党和国家针对我国城市发展现状,对城市治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促进城市发展转型。创新城市社会治理,实现城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新时代应对城市发展变化的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惠及全体人民的内在要求。面对新时代的新目标和新任务,把握民族地区城市特点和发挥城市对农牧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切实有效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增强社会治理能力,构建参与城市社会治理的多元机制,成为民族地区城市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的一项重大工程。当前,加强民族地区城市社会治理创新,就是要在加强和改善民生中,重点解决好城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矛盾预警和化解机制、管理服务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建设和创新问题。

    第一,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给予自治地方特殊支持,有利于自治地方解决好自身的特殊问题。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照顾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民族地区地方政府承担了经济、政治、民族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多种功能。当前,创新民族地区城市社会治理机制,我们要在构建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机制与利益分配协调机制、治理行为的管理与监督机制、社会服务的供给与递送机制、社会矛盾化解与纠纷协调机制等方面不断探索新的实践方式,推动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相互补充的城市治理机制,共同发挥作用。

    第二,创新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民族地区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是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因此,创新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是创新社会治安联动机制。整合群防力量,加强治安防范体系队伍建设,将社区“小网格”和公安“大网格”有机整合,通过两级巡控模式,及时有效防控街区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创新智能化监控机制。全面采用“平安互助”救助报警系统,通过加强企事业单位、临街商户、住宅小区监控平台建设,使社会动态监控能力和大数据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创新流动人口社会管理与服务机制。将流动人口分类、分层管理,逐步由“街道、社区”管理过渡到以“居住小区”为管理单元的流动人口信息互联与资源共享机制,建立“重点监控、跟踪管理、一般掌握、了解情况”四级治安管理机制。

    第三,创新民族地区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创新社会治理最根本的是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要创新就业服务机制。提高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将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和最大的惠民工程,认真落实扩大少数民族就业等各项就业政策,通过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组织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就业;依托城市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等渠道,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妥善解决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问题。二要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全面普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城乡居民的社会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和待遇水平。三要扩大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覆盖面和受益面,优化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起基本民生保障的长效机制和可持续发展机制。

    第四,创新民族地区城市社会矛盾预警和化解机制。城市社会矛盾预警和化解机制的完善有利于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有利于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一要创新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平台,发挥纠纷调处、矛盾分流、法律咨询、治安联防、社会保障等多项治理功能,能够对矛盾纠纷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建立出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积极建立和完善相关风险评估机制的方案和细则,探索组建常态化的由专家学者、居民代表和工程建设方为主要成员的“重大项目风险评估专家组”,对城市拟开工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进行风险评估,将矛盾隐患消除在源头。各盟市、旗县市区也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将社会风险和公共危机发生概率降到最低。

    第五,创新民族地区城市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民族地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积极探索适合民族地区城市特色的发展道路。一是创新城市管理服务体制。城市管理逐步转向“市、区、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一体化管理服务,建立并完善市、区、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三级一站式公共服务机构,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不断完善市民综合服务中心的硬件设备,搭建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和数字化服务平台;加强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队伍建设以及监督、考评和奖惩机制,探索轮岗交流和分区段管理,提高城管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创新社区服务机制。坚持“惠民、利民、便民”的基本工作原则,探索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机制,与社区内商家合作组建“社区服务联盟”,将商家的服务项目和价格信息制作成便民服务卡,方便社区居民购买物品,得到优质服务。此外,还要积极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打造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物业服务公司、居民业主委员会组成的基层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工作新模式。

    总之,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任务,民族地区城市社会治理要在更高起点和更高层次上,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配套工作,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不断推进民族地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录入:李霞 责编: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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