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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城镇体系的等级规模分布特征
作者: 来源:中国城镇体系 添加日期:12年01月30日

       二、中国城镇体系的等级规模分布特征

       地域城镇体系发展状况,实质上是地域城镇化进程的客观反映,不同地区、不同城镇化水平下的城镇体系,具有不同的城市等级规模分布特征。现就我国城镇体系的城市等级规模结构、县城等级规模结构、小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和市镇等级规模结构分述

       (一)城市等级规模分布特征

       1984年我国共拥有城市306个①,城市等级规模结构表现为特大、大城市数占16%,中等城市占27%,小城市占56%,以小城市为主体的总特征(表9-3)。其中,占城市数7%的特大城市却集中了

表9-3  我国城市规模分级及比得表(1984年)

       说明:台湾及港澳地区城市未列入。

       我国40%左右的城市人口;占10%的大城市也集聚了我国20%的城市人口;而小城市尽管城市数量占全国城市数的56%,但人口却不及城市总人口的17%。因此,从总体上看,我国现阶段城镇体系的城市等级规模分布特征为:①城市数量分布由高层次到低层次表现为正金字塔形分布;②城市人口分布由高层次到低层次却表现为倒金字塔形分布(图9-1)。

       (二)县城等级规模分布特征

       我国1984年有县城(包括自治县、自治旗驻地)1921座,其等级

表9-4  我国县城规模分级及比重表(1984年)

       说明:台湾省县城未列入。

       规模结构表现为人口规模大于5—10万者占12%、3—5万者占24%、1—3万者占52.6%、小于1万者占10%,以1—5万人口规模的县城为主体的总特征(表9-4)。从县城数量和人口的等级规模关系看,12%的5万以上的县城集中了30%的县城人口,77%的1—5万的县城也集中了65%的县城人口,而10%的1万以下的县城仅占有2%左右的县城人口。我国县城等级规模分布特征为:县城数量和人口分布由高层次到低层次均呈纺锤形分布(图9-2)。

       (三)小城镇等级规模分布特征

       我国1984年拥有建制镇5656座。由于台湾及港澳地区建制镇人口资料缺乏,而且大陆也有612个市辖镇,497个县辖镇缺乏资料。仅从现有的4294个建制镇统计,我国小城镇(不含县城)等级规模结构,表现为以1—3万人口规模的小城镇为主体(其中人口规模大于5万者占4%,3—5万者占13%,1—3万者占47.7%,1万以下者占35%)的总特征(表9-5)。从小城镇数量和人口的

表9-5  我国小城镇规模分级及比重表(1984年)

       说明:(1)台湾及港澳地区小城镇未计入;

       (2)大陆612个市辖镇,497个县辖镇因人口资料暂缺也未计入。

       等级规模的关系看,占小城镇总数4%的5万以上的小城镇集中了16%的城镇总人口,13%的3—5万的小城镇拥有25%的城镇总人口,48%的1—3万的小城镇占有48%的城镇总人口。也就是说,占小城镇总数65%的1万以上的小城镇,囊括了近80%以上的小城镇总人口。我国小城镇等级规模分布特征,为小城镇数量和人口分布由高层次到低层次也如县城等级规模分布特征一样,呈现纺锤形分布(图9-3)。

       (四)市镇等级规模分布特征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城市(镇)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截至1985年底,我国已有设市城市344座,建制镇7511座。现根据1984年统计资料列表9-6。我国市镇等级规模结构中,拥有300万以上的超特大城市4座,100—300万特大城市16座,50—100万的大城市30座,20—50万的中等城市81座,10—20万小城市122座,5—10万的城市(镇)446座,5万以下小城镇5820座。其5万以上城市(镇)等级规模分布呈金字塔形分布,5万以下的小城镇等级规模分布呈倒金字塔分布(图9-4)。

表9-6  我国市镇规模分级比重表(1984年)

       说明:(1)台湾及港澳地区城镇未列入;

       (2)大陆612个市辖镇、497个县辖镇因人口资料暂缺也未列入。

       概观我国城镇体系的等级规模结构,具有如下三条基本特征:

       (1)大城市多,中、小城市少。就体系内城镇数量的等级规模分布而言,超大、特大、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等级齐全,等级规模分布结构符合大城市少,小城市多,小城镇更多的一般体系等级规模分布规律。但从城镇的等级规模组合结构看,仍明显地表现为50万以上的大城市数量较多,中、小城市数量较少的特征。大、中、小城市及城镇,这四类城镇数量比为1∶1.62∶2.44∶125.32。

       (2)人口比重大城市偏重,中、小城市偏轻。就体系内城镇人口等级规模分布而言,我国大城市非农业人口占总非农业人口41%,中等城市占16%,小城市(5—20万)占19%,小城镇(5万以下)占24%。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比为1∶0.39∶0.46∶0.58。表明我国现状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中,大城市人口比重偏重,中、小城市人口比重偏轻,小城镇已经得到一定的发展。

       (3)城镇体系处于初级阶段。参照城市化不同时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分布特征①,可以说我国现状城镇体系的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即大城市发展时期。从发展的眼光看,我国城镇体系的发展还将经历小城市发展,中等城市发展,以及大、中、小城市均衡发展三个时期。因此,我国城镇体系的发展战略,将以积极发展小城市为重点,合理发展中等城市,逐步调节体系内的等级规模结构,使体系渐趋均衡发展。

录入:李霞 责编: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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