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创新能力是城市创新体系中所有要素和行为主体有机组合的总体能力,主要表现为城市创新体系的配套协调、纵横整合能力。本报告城市创新能力综合测评是综合创新基础条件与支撑能力、技术产业化能力和品牌创新能力三个方面得出的。在这三者中,创新基础条件与支撑能力是城市创新能力的原动力之所在,也是技术产业化能力和品牌创新能力的基础;技术产业化能力是科技生产力转化效率;品牌创新能力则是新技术产业化的永久体现。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按三类城市级别分别排在前10名的城市见表1—1。
从综合测评三类城市排名的前十名城市可以看出,东部城市占有绝对优势,西部城市依然仅有重庆排在副省级(含)以上城市的第7位,中部有郑州首次进入了地级市的前10名。从区域分布来看,“长三角”地区城市依然是我国城市创新的中间力量,30个城市中,有10个隶属江苏省,7个隶属浙江省,加上上海,共有18个城市位于“长三角”地区,该区域创新力明显较强。其次是“珠三角”地区有5个城市。上海处于领先地位,北京及深圳紧随其后,形成了我国由北至南三大城市创新极。
与上年度报告相比,副省级(含)以上城市排序的基本格局没有变化。地级市中,依然是江苏、浙江、广东的城市为主。
在县级城市中,江苏省的城市包揽了前五名,并在前十名中占了6个席位。县级城市在我国城市体系中比重较大,这些城市创新能力的普遍提升关系到城市创新的总体水平。
摘自《2011年中国城市创新报告》,365亚洲备用链接版权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