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解读
市域蓝线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山市市域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以及因河道整治、河道绿化、河道生态景观建设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保留区。《蓝线规划》是中山市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等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的法定性文件,自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等的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记者昨日从市城乡规划局获悉,《中山市市域蓝线规划》已经获市政府批复并进行公布。此次规划蓝线划定对象分为内河涌、水库、大型排水渠和湿地(含湖泊)等四大类,《蓝线规划》要求城市建设要守住“蓝线”,共同保护好中山的水环境。
●四大类水系都有保护范围
蓝线划定对象分为内河涌、水库、大型排水渠和湿地(含湖泊)等四大类。中山市内河涌、水库、大型排水渠和湿地(含湖泊)众多,此次规划主要针对与城市规划建设密切相关的部分对象划定城市蓝线。分为规划建成区范围与非规划建成区范围两个部分,对规划建成区范围需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需划定具体蓝线;对非规划建成区范围需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提出蓝线保护和控制的要求。
划定蓝线主要为加强中山市域河流水系、水库、湿地、排水渠、水源工程等的规划与控制、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排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蓝线划定标准上,各类对象都有明确的划定标准,如水库的蓝线,已划定为水源保护区的水库,蓝线划定标准为一级水源保护线;未划定为水源保护区的水库,蓝线划定标准为水库正常蓄水位线外延不小于200 米,但不应超过水库流域汇水范围线;水库大坝蓝线划定标准为大型水库为坝坡脚线外延不小于300米,中型水库为坝坡脚线外延不小于200米,小型水库为坝坡脚线外延不小于100米。
●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蓝线划定的原则要遵循完整性、强制性、可操作性、动态性原则,该规划要统筹考虑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完整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在它的范围内进行的各种建设活动和行为将被约束,同时蓝线也是可操作的,蓝线保护与控制范围界定清晰,实现线界落地;还是动态的,条件允许时应适当扩大蓝线控制范围,但禁止压缩蓝线控制空间,全市还将建立蓝线管制信息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市蓝线一经批准,将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经审批部门同意。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布局结构变化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城市蓝线的,应当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蓝线。调整后的城市蓝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