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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巨变四十年 再绘三秦新画卷
作者:海花  何蓉 来源:陕西日报 添加日期:18年07月09日

    本报记者 海花 通讯员 何蓉

    40年前,我国开启了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大门。40年来,伴随着改革的春风,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演绎了一段又一段改革创新、激扬奋进的动人故事。40年来,在三秦大地上,无数三秦儿女挥洒着汗水,燃烧着激情;无数建设者不惧艰难险阻,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40年,长河流淌,斗转星移。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坚持示范引领,大胆先行先试,大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创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陕西模式,走出了一条有陕西特色的城乡统筹发展之路,书写了陕西改革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崭新篇章。

    住房事业取得巨大成就 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显著改善

    住房,在老百姓心中,不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住所,更是承载希望的港湾。在陕西这个历史悠久的农业省份,老百姓对住房的感情更加炽烈,更加深厚。

    1978年以前,陕西主要实行实物福利分房制度,城镇居民住房水平较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仅为5.3平方米。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洒遍三秦大地,住房改革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20年。1980年至1988年,我省提出进一步推进城市住宅商品化试点、开展房地产经营业务;1988年至1998年,我省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入手,将完全由国家和单位实物分配住房逐步改变为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住房费用。

    1993年,我省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公积金在支持住房消费、助力职工实现住有所居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7年末,公积金缴存人数达到367.74万人,是制度建立当年的28倍,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280.01亿元,180万城镇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实现了安居梦,201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数和规模分别列西部省份第六、西北第一。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印发,提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逐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极大地调动了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商品房的积极性,也加快了我省房地产业的发展步伐。全省70%的公房产权落实到个人,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基本实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从1998年的12.35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的32.7平方米,住房品质明显提升。

    40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作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富裕三秦百姓”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积极探索和建立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大规模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一直保持全国前列,形成了全国领先的陕西模式、陕西速度和陕西经验。

    2008年起,陕西进入了全面构建住房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时期,通过多年努力,初步建立起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形成了由廉租住房(现并轨统称“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4类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组成的“4+1”住房供应体系。而且,我省大胆尝试,利用模块化理论,从保障房建设的政策、土地、资金、质量、分配、管理等六大关键环节入手,创造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陕西模式;率先在全国开展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试点,有效改善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2012年,省、市、县三级相继成立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运营、分配和后续管理。2014年,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保障性住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不仅让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成为城镇的一道靓丽风景线,更使入住群众感受到和住商品房小区同等的尊严和舒心。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2009年,陕西被列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省份,截至目前,中央、省上财政已投入83.67亿元,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83.8万户,290多万贫困群众通过危房改造住进了“安全房”。特别是2017年,全省住建系统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第一民生工程和头等大事,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和年度减贫任务,建立省包市、市包县、县包镇村户的分级包抓机制,全面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和危房改造脱贫任务,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估中排名第三,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同时,我省将危房改造与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旅游+”等相结合,积极推广大荔县低成本改造经验,带动了贫困户增收,减轻了群众负担,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40年,从“蜗居”到“宜居”,为了让三秦百姓安居,陕西住建人始终在行动,从未停歇。

    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 引领管控作用日益增强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规划引领管控作用日益增强,陕西城乡建设的宏伟蓝图更加清晰,城乡发展正朝着宜居、宜业的目标大踏步前行。

    坚持规划引领,指导城乡空间合理布局。40年来,我省坚持城乡发展规划先行理念,积极推进规划改革创新,完成了各类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先后完成了关中城市群核心区总体规划、沿黄生态城镇带规划、陕西省城镇体系规划等规划编制,指导设市城市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对53个县城总体规划、35个县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进行技术审查,积极开展县(市)域村庄规划试点,目前,全省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78.44%。大力推进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和“多规合一”试点,其中,富平县国家“多规合一”试点成果得到住建部的充分肯定。全面开展城市设计,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深入推进,西安、延安被住建部列为全国“城市双修”、城市设计双试点城市,宝鸡被列为“城市双修”试点城市。这些规划的编制指导了我省城乡空间合理布局,极大促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有效提升了城乡建设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规划工作规范有序。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城乡规划领域立法工作和相关政策支持,确保规划工作顺利进行。颁布实施了《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发布《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印发了《陕西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工作办法》《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文件,确保我省城乡规划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成立了陕西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和陕西省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增强了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积极探索和完善规划督察员制度,在西部省份率先实施卫星遥感监测督查,位居全国前列。

    40年来,我省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规划引领调控作用不断增强,城市风貌特色不断凸显,城市规划改革创新动力不断加强,全省城市发展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

    城市建设成就举世瞩目 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40年,改革开放的浪潮滚滚向前,既助推了陕西追赶超越,也见证了陕西城乡巨变。从陕北高原到关中平原,从渭河两岸到秦巴腹地……40年来,陕西的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改革不断深入,创新极具活力,发展日新月异,一座座崭新的现代城市风貌展现于三秦大地。

    40年来,陕西充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走出了一条具有陕西特色的城市发展之路。到2017年末,全省城市建成区总面积达1198.96平方公里,较1978年增长了5倍多,城市人口达1572.41万人,较1978年增长了近6倍,陕西逐步形成了以特大城市为中心,大城市为骨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

    40年来,我省建成了一大批道路、管网、供气、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许多设施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好到优,尤其是近年来,全省住建系统不断适应新时代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着力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把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政策措施的根本要求,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陕西高度重视城市发展的宜居性,持续开展了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共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28个、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53个,全省城镇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2.08%、37.39%和11.4平方米;建成运行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25座,垃圾处理厂(场)99座,实现了县城以上全覆盖,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5.4%、88.9%,城镇污水处理考核排名一直位于全国前列。

    近年来,我省启动实施了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地下综合管廊竣工项目18个,总长度27.95公里,在建项目111个,总长度227.06公里;全省海绵城市竣工项目124个,在建项目129个,建成区域总面积达到156.23平方公里。同时,我省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2016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县城市管理架构基本形成,管理体制初步理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城市是人口的聚集地、产业的承载地、生产要素的汇合地。40年来,城市发展带动了陕西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已经成为陕西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
 
    小城镇建设成效显著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长期以来,陕西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小城镇规模较小、设施落后、缺乏特色,是陕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短板之一。加快小城镇建设,是陕西追赶超越的重点所在,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小城镇建设工作,抓住小城镇快速发展的机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推进县域城镇化发展。1998年确定重点支持100个试点镇的规划建设;2001年以省级试点镇为基础,确定了20个重点县城(镇)建设;2007年又将全省纳入国家的68个重点镇建设作为重要对象来考核;2008年率先在关中开展“关中百镇”建设;2009年在启动陕南、陕北各50个重点镇建设的同时,优中择强启动了107个重点镇的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快县域城镇化建设步伐。

    陕西小城镇建设的脚步越走越快。2011年起在全省启动了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2013年又启动了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示范引领全省小城镇快速发展。经过努力,初步探索出了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就近城镇化,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小城镇建设陕西模式走在全国前列。当前,我省有14个镇入选全国特色小镇。青木川、漫川关、照金、汤峪……一个个生态优美、产业成熟、个性鲜明的特色小镇已在全国叫响。

    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经济强镇、人口大镇、魅力小镇的目标,通过资金引导、土地支持,科学规划、突出特色,项目带动、加快建设,创新体制、激发活力,夯实责任、严格考核等举措,上下联动,多点突破,合力推进,特色小城镇发展迅速,实力增强,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凸显。

    同时,我省加快推进“全省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也取得了丰硕成果。老百姓的幸福感提升了,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了。村庄美、田园美、环境美,一个个美丽宜居乡村脱颖而出,已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地方。

    建筑业规模持续扩大 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巩固

    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40年来,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建造能力不断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支柱地位更加巩固,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带动了大量关联产业,对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彰显城乡建设新形象、构建群众新生活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陕西省住建厅便民服务中心宽敞明亮的办事大厅里,工作人员正紧张地忙碌着,前来办理业务的人络绎不绝。便民中心主要承担住建行业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和变更等工作,包括省住建厅11项行政许可事项。该平台正是陕西省住建厅推行“放管服”改革,持续为行业企业松绑减负的重要举措,更是该厅“淡化前置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载体。

    2018年是陕西省“营商环境提升年”,省住建厅瞄准短板弱项,精准施策发力,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措施十七条》,着力加强对渭南市、延安市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跟踪督导,同时,大力推进便民中心标准化建设,扶持省外大型优势企业来陕落户,不断优化资质资格管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为行业发展释放政策红利,促进了全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40年间,省住建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形成从省到各设区市再到县(市、区)的三级建筑业管理体系,全省建筑业形成了国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成为陕西仅次于能源化工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2017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227.47亿元,是1978年的719倍,在全国排第14位;实现建筑业增加值2228亿元,占全省GDP的10.17%。

    40年来,我省将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作为建筑业提质增效、转化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加快行业技术升级创新进程,打造健康宜居新业态、能源资源集约节约新模式,淘汰落后建材技术产品60种,发展建设节能建筑5.48亿平方米,绿色生态建筑6425.39万平方米,节能能力达821.47万吨标准煤/年,绿色建筑建设居西部第一、全国前列。

    40年来,我省坚持“标本兼治,整顿和规范并举”的原则,采取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检查相结合,坚持不懈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40年来,我省坚持科学组织施工,创建文明工地活动22年坚持不懈,从最初的治理“脏、乱、差、野”向“科学管理、科技创新、综合发展”转变,由单个工程项目向群体区域工程推广,由地上向地下延伸,将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与安全标准化、质量标准化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陕西特色”。

    近年来,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扎实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行动,强化施工扬尘监管,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推进城市增绿工程,推动慢行系统建设,积极发展清洁供热,住建领域治污降霾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全省大气质量持续好转作出积极贡献。

    40年来,我省坚持工程质量第一,树立创新发展理念,以创建精品工程为抓手,提供优质服务,鼓励企业争创国优工程、一流企业,取得了突出成绩,93项工程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近年来,连续四年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其中,省住建厅党组承担的中央和省委组织建设的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添建工程任务荣获“鲁班奖”和世纪经典工程奖,“陕西品牌建筑”为“中国制造”作出了重大贡献。

    40年来,我省建筑企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特级资质企业由2012年的5家增至24家,一级总承包企业由199家增至379家;对外开拓市场的能力逐步增强,省外海外建筑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相继在上海、江苏、湖南、湖北、广西等近30个省份有承包工程项目,海外工程和劳务合作已拓展到亚洲、非洲、欧洲及中东等地。

    40年来,我省勘察设计行业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省勘察设计企业总数达1030家。全省勘察设计行业拥有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23人,省级勘察设计大师30人,注册执业人员6482人。2016年,在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中,我省有5位同志入选,在全国省市中位列第四。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得到加强,累计完成标准设计图集340项、地方标准146项,有效引领了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提升和技术突破。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

    40年来,全省住建系统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遵循和开辟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金钥匙”,积极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大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为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省住建厅先后被表彰为“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机关”,涌现出一批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坚持理论武装,行业发展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40年来,全省住建系统坚持把理论武装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先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思想保证,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热情。

    坚持以德育人,干部职工队伍的道德素质不断提高。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延安精神,组织开展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建立了住建领域诚信体系和平台建设,营造了“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可耻”的行业氛围,形成了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坚持服务民生,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发展。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改善行业形象,不断创新方法和内容,有效促进了全省住建系统文明水平的提升,涌现出了一大批各个层次的先进典型,近10年来,有19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5个基层单位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9个单位被评为陕西省青年文明号;10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8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4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标兵;13个景区被评为陕西省文明景区。这些先进典型不仅为全省住建系统赢得了荣誉,也打造了一批有影响的文明示范窗口和便民服务窗口。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陕西住建人唯有牢牢坚守40年砥砺奋进的初心,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用勤劳、勇敢和智慧诠释“实干”精神,才能将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发展蓝图逐一变为现实。

    40年后再出发,改革开放正成为新时代三秦大地上的奋进强音!

    总策划:李 伟

    策 划:姜冯俊    樊彦彬    黄 怡

    统 筹:韩富斌    徐建梅

    执 行:王海涛    徐 超    戴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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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李霞 责编: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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